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原營建科技系)

系學會

學習活動 [ 2022-04-05 ]

迎新活動 台中流星花園

本屆幹部 [ 2015-04-15 ]

組織章程 [ 2015-04-15 ]
【總則】 1.本章程依據人民團體法及有關法令訂定之。 2.本會會址設於台北縣土城市青雲路380巷1號[德霖科大土木系館]。 3.本會為增進營建系系內師生、同學間情感之交流及系上活動、行政事務之籌辦、推動,和對校內外各單位機構聯繫、交流之單位。 【本會之任務】 1.結合系上之力,發揮互助功益,解決同學個人之艱困與急難。 2.動員優秀同學之影響力,提昇校譽,創造佳績。 3.聯合系上同學之才智,宏揚知識報國,服務社會造福人群之功。 4.處理同學對學校善意且又富有建設性之意見,並使其成為學校各有關單位參考及執行之依據。 5.聯絡系上同學舉辦各種聯誼活動,倡導正當育樂,並培育同學間之情感。 【會員】 凡就讀德霖科技大學土木系的學生,經系學會繳納系費者,得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會員代表)權利: 1.有向本會陳述意見及請求及建議之權。 2.有享受本會福利設施之權。 3.依本章程所定標準繳納會費。 4.遵守本會章程及大會之決議。 【會議】 本會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會長召集之。 1.定期大會:資料更新中。 2.臨時會議:於會長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之要求召集時召開之。 3本召開會議,應於3日前通知各幹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當日送達 通知者,不在此限。 【本會經費來源】 1.入會費:於入學時,一次繳清。 2.會員捐款:採自動自發方式,無錢數及次數支限。 3.基金及其孳息。 4.舉辦活動結餘。 5.院學會之補助及師長之贊助。 6.其他收入。 【附則】 1.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係以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以校內規章辦理及各有關法令依規定辦理。 2.本會辦事細則,由系學會訂定之。 3.本章程經系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改時亦同。